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以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根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正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青田教育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縣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納入學前教育后備教師儲備庫管理,與公辦幼兒園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縣學前教育后備教師管理辦法(試行)》(青教人〔2020〕57號)執行,結果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備案。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參加考試人員管理嚴格按照青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最新規定執行,具體防控要求見附件1。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附件2《個人健康申報表》,考試當天需提交該表格方可進入考點。
(七)其他事項
1.本公告中“青田縣戶籍”是指入學時戶籍為青田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或公告發布時戶籍在青田縣的考生。公告發布之日后遷入戶口的,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因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及信息的變更等將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教育網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5.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教育局人事科反映(電話:0578-6822583),以便及時糾正。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822583(教育局),6824892(教育局),6822270(人事局)
監督電話:6830329(教育局)
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6505276
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6830062
附件:
1.《青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疫情防控要求》.doc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