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應聘人員提報的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根據報名人員總體情況,采取履歷業績評價的方式,按照一定差額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試人選,并于考試前對相關材料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政審考察的重要內容。
(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及證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①《濰坊高新區2020年公開選聘經驗型優秀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登錄報名網站打印);②工作單位出具的任教經歷證明,對提供證明有難度的,經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業務榮譽證書及標志性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逾期未提供相關證件的,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教師選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收取考務費70元。
(三)考試。考試采取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授課能力、教學水平、綜合素質及崗位匹配度等。考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側重考察應聘人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及待遇。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3個月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辦理調動手續確有困難的,根據個人意愿,可辭職放棄原單位事業編制身份,納入高新區聘任制教師管理。聘任制教師工資標準參照同等條件的事業編制教師標準確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濰坊高新區聘任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有關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事宜將通過報名網站適時發布。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應后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濰坊高新區考試聘用誠信檔案。
本次教師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本公告由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6—8675015
濰坊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