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要求,中考時為準格爾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不單列學科,統一命題,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知識。
5.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e.gov.cn/)和“準格爾教育體育”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
6.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以筆試總成績折合分(包括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通過“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e.gov.cn/)和“準格爾教育體育”微信公眾平臺上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準格爾旗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生疫情防控安全和誠信承諾書》,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其它情況。受戶籍限制和享受戶籍政策加分的應聘者須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須將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項目人員”應聘者須提供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連續代課滿1學年以上、現已超齡的臨時代課教師應聘者須按要求提供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證明材料;蒙授教師應聘者畢業證中未注明是蒙授的,須提供由畢業院校出具的蒙語授課的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中師及小教大專應聘者須攜帶學籍檔案,畢業證沒有在線驗證報告的還須提供畢業院校的學歷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有該院校聯系人和電話號碼);報考要求是師范類專業的須提供由畢業院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證明材料。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四)面試。
1.根據資格復審情況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2.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崗位,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調整后仍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將取消。調整后或被取消面試的崗位,面試前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3.中小學、特校教師、職業高中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每位試講者準備21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7分鐘。其中,報考音樂、體育(幼兒教師體育)、美術、計算機、網絡工程、財會學科另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分值占面試成績的60%。
4.幼兒教師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和專業技能測試形式進行,每位試講者準備21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7分鐘,分值為4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值為60分,分為彈唱、舞蹈、繪畫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5.中師及小教大專畢業生考生面試采取專場模擬課堂形式進行,面試科目在復審時由本人確定,滿分為100分,每位試講者準備21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7分鐘。
6.蒙授崗位教師應聘者必須用蒙語面試,無特殊說明的崗位應聘者必須用漢語面試。
7.面試時要對教師的普通話、粉筆字等硬筆書寫基本功進行考察。
8.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e.gov.cn/)和“準格爾教育體育”微信公眾平臺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確定為體檢與考察人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視為放棄本次錄用資格。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用資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根據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在“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ge.gov.cn/)和“準格爾教育體育”微信公眾平臺上公布。體檢人員必須在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統一指定的旗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者,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新招聘教師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交回旗教體局檔案室,審核建檔后,辦理相關手續。
六、招聘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員享受準格爾旗正式教師相應的職稱評聘、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項目人員”和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要求,中考時為準格爾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現仍在準格爾旗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臨時代課滿一學年的人員無試用期。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項目人員、臨時代課教師及準格爾旗戶籍指:
1.“項目人員”:是指在準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以及鄂爾多斯市2009年統一招募的鄉村兩級“儲備人才”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服務期滿的準旗籍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準旗籍士兵。
2.臨時代課教師:是指2018年9月1日以前學校、幼兒園聘任的且至今在崗的臨時代課人員。
3.準格爾旗戶籍:是指2019年12月31日之前落戶且至今為準格爾旗戶籍。
(三)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記2.5分。
2.準格爾旗戶籍應聘者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記2.5分。
3.截止公告發布日之前在準格爾旗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代課的現有在崗臨時代課教師,每滿一年在筆試成績折合的基礎上加0.2分。
4.考生同時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經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加分。
(四)根據自治區有關政策,符合條件的“項目人員”按學段分學科單列計劃,此類考生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的3:1比例的不執行此政策,并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相應科目。
(五)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要求,中考時為準格爾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應達到小學各科錄取成績的算術平均數的60%以上(含),否則招聘指標將核減。
(六)此次所招聘教師,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按照考試總成績全旗統籌分配(詳見《準格爾旗2020年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崗位表》)。
(七)此次所招聘教師,在準格爾旗教體系統服務期不少于8年,服務期內若有違約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分配到薛家灣鎮區以外的教師,基層服務期不少于6年。
(八)所招聘教師與原單位發生的勞動糾紛,現招聘單位概不負責。
(九)本次公開招聘的教師,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等,均與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無關。
(十)此次招聘的教師,退休時養老保險未達到繳費年限,所缺補繳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
(十一)疫情防控須知。
1.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客戶端“蒙速辦”APP、“蒙健康”APP和盟市健康服務公眾號、健康服務APP申領“健康碼”,并于考試當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人員,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人員,須在我區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人員,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2.報考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以免影響考試。考試日前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盡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3.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4.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應自備口罩,并按照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
6.報考人員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應聘現場管理。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報考人員,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7.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8.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國家、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通知、通告、公告,并嚴格按要求執行。
(十二)本方案由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7—3867512(報名和資格審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準格爾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