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可在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后登錄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頻道報名平臺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7.資格復核
體檢前,體檢人選需進行資格復核。體檢人選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崗位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筆試成績上合格線人數小于崗位擬招聘人數的,以筆試成績上合格線人數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的,相應考生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最終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或由考試組織部門組織他們加試主觀題,以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資格復核由湖里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和各街道負責。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湖里區政府網站另行公布。
8.體檢
體檢由湖里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各街道統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本次招考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湖里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各街道組織到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由湖里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已安排當日或當場復檢的項目,以當日或當場復檢的結果為準,不再申請復檢。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9.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并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習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招聘單位應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再次進行復核后報湖里區人社局確認。
考核開始時,招聘單位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考核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發現考核對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應查看對應案號并聯系執行法院,函詢、核實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已履行義務的,應在招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執行法院的書面證明,方可以進行考核;尚未履行義務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資格。
10.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廈門市湖里區政府網站(www.huli.gov.cn)公示七天。
11.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與湖里區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各街道簽訂勞動合同。
12.工資及待遇
按《湖里區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的通知》(廈湖委辦〔2019〕62號)執行。
四、其他事項
1.年齡、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20年7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4年7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2.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均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請報考人員認真對照,確定符合條件后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可向招聘單位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以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按照相近、相似原則進行認定。
3.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屆畢業生可持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報名,但本科及以下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9月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12月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持下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
4.應屆高校畢業生包含以下三類對象:
(1)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且在當年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畢業生;
(2)2018-2019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基層服務項目期滿未就業畢業生。
從湖里區應征入伍或湖里區戶籍或湖里區生源的未就業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及湖里區戶籍的低保家庭戶、低收入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受畢業年限限制。
5.湖里區生源畢業生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湖里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可參照湖里區生源:①入學前戶籍在湖里區但學籍不在湖里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②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湖里區,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湖里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③根據廈府辦〔2011〕229號文規定來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且將戶籍遷入我市的外來學生,普通高中畢業后從湖里區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
6.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含中共預備黨員。
7.本次招聘過程中,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的,原則上可從本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如需再次遞補,須由招聘單位綜合考慮并決定是否遞補。
8.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9.本次招聘活動結束后,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未被聘用人員中確定保留聘用資格人員。在崗位出現空缺的情況下,湖里區人社局和各招聘單位綜合考慮考試等情況,可以從保留聘用資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保留聘用資格人員資格保留至下次本崗位招聘活動之前。
10.與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及時在廈門市湖里區政府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11.本次公開招聘監督工作由湖里區人社局與湖里區紀檢監察部門商定實行。
12.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13.本簡章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會同湖里區人社局解釋。
附件:1.廈門市湖里區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崗位信息表(2020年7月).xls
2.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docx
廈門市湖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