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初審通過者,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2.對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1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經研究后,調整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如因報名信息填寫不完整或有不實之處,出現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4.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峽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內容:根據崗位招聘要求,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履職所需的理論知識、專業素養等。綜合類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水平、分析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教育類崗位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教育理論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等教學基礎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暫定8月9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內容為準。
2.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相同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按上述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經審查不具備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定時間內,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形式另行公告。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所聘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
為保證應聘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另外,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也不能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峽山區政務網另行公告。
(五)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考察體檢的具體時間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工作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取消擬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統一排序,組織依次選崗確認。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選取的工作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新聘用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應屆畢業生未按照相關規定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此次招聘,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成績公布、考察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等相關信息,將通過峽山區政務信息網實時發布。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該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有效,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等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委托外地有關考試機構承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綜合類崗位咨詢電話:0536-7739005、0536-7730709。
教育類崗位咨詢電話:0536-5606657、0536-3086968。
咨詢電話請在正常工作期間內撥打。
峽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