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資格復審
1.按計劃招聘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內報考同一考崗位的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在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并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承諾書》(一式二份),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中專學歷須提供學籍檔案)、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或現在崗服務的單位證明,主要領導簽字。鄂前旗教體系統現在崗臨聘或在人社局備案且現在崗的雇用工作人員、鄂前旗各公辦學校、幼兒園、中心連續臨時聘用三年以上且現在崗工作專任教師須提供單位證明,主要領導簽字。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3.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如: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確定面試人員。
1.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2.進入面試人員中有棄權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比例內報考同一考崗位的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不組織面試,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七)面試。
1.面試內容及方式。
面試內容為模擬課堂,試講時間為10分鐘,試講內容統一命制,提前60分鐘告知考生,其中
(1)報考音樂、美術、體育專業的面試考生技能測試占60分,試講占40分。
(2)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面試考生面試由教育活動組織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教育活動組織占40分,技能測試占60分)。教育活動內容統一命制,提前60分鐘告知面試考生,面試考生采取模擬課堂的形式組織一節教育活動課,時間為8分鐘;技能測試分為彈唱、舞蹈、繪畫三部分,具體要求如下:
彈唱:現場抽曲目,熟悉3分鐘后邊彈邊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現場放舞曲,聽2遍后,現場自編自演,一次完成(20分);
繪畫:現場命題,7分鐘之內畫一幅簡筆畫(15分)。
2.面試考官由相關專家組成,面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當場公布成績。
3.報考漢授教師崗位的面試考生統一用漢語授課;報考蒙授教師崗位的面試考生統一用蒙語授課;報考蒙授漢語文教師崗位的面試考生用蒙、漢兩種語言授課。
4.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公示。
6.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八)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考生在規定時間提交人事(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空缺人選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檔案審核完畢后,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若同一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
(1)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旗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2)根據廳發〔2010〕47號文件精神,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中考入學前為鄂前旗戶籍的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鄂前旗戶籍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在放寬條件允許其參加統一招聘考試的基礎上,如果考試總成績達到所報崗位各科錄取成績的算術平均數的60%以上(含),一律錄用;通過以上辦法仍未被錄用的小教大專班畢業生,按成績高低以報考未錄用人數50%的比例予以錄用。錄用后不占招聘崗位計劃數,一律安置到各鎮(敖鎮以外)及以下學校或幼兒園工作,如不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視為自動放棄安置。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旗紀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十)試用。
1.擬聘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一年。
2.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一經查實后,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聘用。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小學、幼兒園教師原則上一律安排到各鎮(敖鎮以外)及以下學校和幼兒園任教。且一經聘用,在六年內不準脫產考研、不準離開教學一線或調離任職單位,否則予以辭退。
(十二)崗位性質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小學、幼兒園教師不占編制,一經聘用,享受同級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
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社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旗教體局局長兼任,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有關事宜。
五、注意事項
1.根據《鄂托克前旗關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緊急通告》要求,所有從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根據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動態調整而調整)來(返)的考生,必須在考試前14天抵達我旗,實施“14天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否則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2.請廣大報考人員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不要前往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同時在考試當天提供本人行程軌跡查詢記錄和電子健康碼綠碼,全程佩戴口罩,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進入考區,確保“亮碼+測溫+戴口罩”常態化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區。
六、其它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7628120(教體局)0477—7624765(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