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防疫注意事項。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生在筆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實時“蘇康碼”并配合檢測體溫。“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來自湖北的考生還應主動出示有效的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來自北京等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有北京等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須在海安集中醫學隔離滿14天,且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具體防疫要求見《海安市部分學校2020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另行告知。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
3.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海安市部分學校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從報名系統打印);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的,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2020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2018年、2019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現場簽訂《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
⑥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2018年、2019年畢業未就業人員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⑦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和簽訂《承諾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資格復審人選遞補。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本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海安市教育體育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應聘人員隨身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形式:
(1)崗位代碼“01-20”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采取模擬上課形式,教學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范圍內的內容,模擬上課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2)崗位代碼“21-26”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面試由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組成。模擬上課教學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范圍內的內容;技能測試內容包括彈唱(招考單位提供電子琴)、舞蹈、繪畫(簡筆畫,畫筆考生自備)等專業素質內容。按模擬上課成績占60%,技能測試成績占40%計算面試成績。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人員體檢還需執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現場擇校(具體時間、地點在海安教育信息網公布),按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由擬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單位。本人未按時參與或未選擇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擇校后由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經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擬聘用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解決。
2.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根據教師“持證上崗”制度和今年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相關精神,擬聘用人員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及2018、2019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招聘單位將依法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遞補
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外,其他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海安市部分學校2020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916384、88916477(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監督電話:0513-88931651(中共海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安市監察委員會派駐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海安市部分學校2020年夏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xls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