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區小學選調采用積分核算方式,具體如下:
統考學科教師:鎮(街道)教師以2018年春期至2019年秋期四學期教學業績為依據,核算教學業績積分。因特殊原因,如因請產假或支教等原因,教學業績不足四學期的,往前依次順推,算足四學期,四學期中所任教學科與所申報學科不一致者,只計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學科,有幾學期則算幾學期;積分計算標準見《南溪區2020年城區學校面向區內鎮(街道)學校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統考學科積分辦法》(見附件3)。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以2018年春期至2019年秋期四學期在本學科所獲得的的教育教學相關的榮譽或獎勵等業績為依據,核算教學業績積分。因特殊原因,如因請產假或支教等原因,教育教學業績不足四學期的,往前依次順推,算足四學期,四學期中所任教學科的榮譽、獎勵等與所申報學科不一致者,只計算報考學科的榮譽、獎勵,有幾學期則算幾學期。積分計算標準見《南溪區2020年城區學校面向區內鎮(街道)學校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藝體學科積分辦法》(見附件4)。
(三)確定選調人選
1.城區幼兒園選調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
2.城區小學選調按積分分學科由高到低分別等額確定選調人選。
3.若最后一名積分出現并列名次的,教齡長的優先,若教齡相同,學歷高的優先,教齡、學歷相同,職稱級別高的優先,教齡、學歷、職稱相同,采取抽簽確定選調人員。
4.崗位選擇。城區小學崗位根據不同學科按個人教學業績積分從高到低選擇具體學校。城區幼兒園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折合后的最后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幼兒園。
(四)公示
經考核合格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南溪區門戶網公示3天。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任教學校、任教年級、學科不真實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五)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期滿,按編制人事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2.所有選調教師聘用在二級教師崗位。
四、特別提示
請選調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教體局3329815人社局3185363
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南溪區2020年城區學校(園)面向區內鎮(街道)學校(園)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崗位表.doc
附件2南溪區2020年城區學校(園)面向區內鎮(街道)學校(園)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報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