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網上改報崗位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所報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進行網上改報崗位。
網上改報時間:2020年7月13日8:30至17:00。
網上改報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7月13日8:30至18:00。
5.報名登記表打印方法及時間。
打印時間:2020年7月14日8:30至7月22日17:00。
(三)增設篩選程序事宜。
1.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時,報考者需先進行面談。面談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求職動機、溝通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每人3-5分鐘,最終篩選出20人進入面試環節。
2.招聘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在80人以上時,報考者需先進行知識測驗,測驗內容為所報崗位涉及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時長90分鐘。按知識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20人入圍面試,知識測驗末位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20年7月下旬(每個崗位具體面試時間安排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1.確定面試人選。已確定的面試人選須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布,報主管部門備案。面試人選一經公布不得遞補。
面試應充分體現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教師崗位采取說課形式、非教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必需的綜合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試的形式及時間。面試的形式、時間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3.面試成績的公布。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需經考生當場確認并按照規定在網站公布。
(五)考察。
1.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并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
2.招聘單位負責考察人選的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六)體檢。
各招聘單位考察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和招聘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經招聘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后報送聘用材料辦理聘用手續。使用事業編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的,其聘用手續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辦理,按學校單列下發聘用通知。同時,將聘用通知報市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
使用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社會保險等方面按照《關于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5〕8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事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9號)文執行。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按照崗位和考試成績排序候聘,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若有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經主管部門同意和市人社局核準后,可免筆試,直接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統一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者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供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報考者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在發布面試公告后,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者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報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報到后在試用期內無故放棄的,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記入南寧市教育系統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五、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嚴格招聘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六、注意事項
(一)本簡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二)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南寧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辦方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聯系方式:
招聘單位:詳見崗位計劃表;
南寧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2810561、0771-2809709
南寧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771-2809068
本次招聘問題請于上班時間(8:00-12:0015:00-18:00)咨詢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