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根據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萬府發〔2019〕3號)規定,本次招聘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分。具體條件如下:在我區民辦幼兒園、中小學(含普通高中)連續任教兩年的教師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連續任教三年的教師在筆試成績中加4分,連續任教四年的教師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申請加分對象須所在學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才能獲得加分資格。任教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8月31日。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提交相關資料。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原件一份(證明包括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工作時間、考核情況等內容),“工作證明”須由“萬山區教育局”和“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加蓋公章,并填寫統一格式的《銅仁市萬山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于筆試成績公布前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加分。
(四)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含加分)將在“萬山網”和“萬山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八、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教育類職位按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二)新聞媒體類職位按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達不到1:5比例的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三)醫療衛生類職位按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末位并列的考生,系均未享受加分或均享受加分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產生競爭的,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系加分與未加分考生同時存在的,以不含加分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須持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畢業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僅報考“限戶籍職位”考生提供)。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相應資格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生源證明原件1份(僅報考“限生源職位”考生提供),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下列人員還須提供相應資料:
1.山村幼教志愿者須提供由“團區委”和“區教育局”同時加蓋公章的服務證明原件(須注明服務期限和考核結果)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
2.萬山區工勤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區委編辦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招聘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審查通過的,審查人須簽署意見并簽名確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期內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原則按照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的原則進行)。“區招聘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九、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區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新聞媒體類職位面試方式為專業測試,教育類職位面試方式為試教。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如某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系1:1的,則參加該職位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二)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筆試成績(含加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50%+面試成績×50%。
2.醫療衛生類職位總成績:
筆試成績(含加分)即為考試總成績;如需要面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50%+面試成績×50%。
十、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含加分)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則再做面試,以最后一次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醫院由“區招聘辦公室”指定區(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程序執行。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區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招聘單位負責具體考察工作,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和其他有關規定執行。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行、誠實守信、能力素質等情況作為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對象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未取得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其他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將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上報,經主管部門和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他相關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批準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三)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1年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區外;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辭職或調出區外的,須按聘用合同的約定事項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三、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反,經查實,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考察,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三)職位表中注明“選崗職位”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確定聘用單位(崗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確定為優先選崗對象,若筆試成績(含加分)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者確定為優先選崗對象;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確定優先選崗對象。醫療衛生類選崗職位由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教育類選崗職位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本次招聘職位的專業參照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和政策規定設置。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六)本簡章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聯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856-3521200(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6—5234300
(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中心)
3、監督電話:
0856-3521007(中共銅仁市萬山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
附件:
附件1:銅仁市萬山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xls
附件2:銅仁市萬山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附件3:銅仁市萬山區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doc
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