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公開選崗。即從第一名開始公開選崗,第一名選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個崗位中公開選崗,每名考生選崗時間不超過2分鐘,以此類推(如遇成績并列者,由并列考生當場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各方(含紀檢人員和考生本人)當場填寫《選崗確認單》,并簽字確認。選崗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入圍考生必須在當天當次一次性選崗完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陽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察、體檢、選崗定崗、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專業設置。按《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2.年齡規定。18周歲以上指2002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4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3.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31日。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
4.擇業期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的人員,可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
5.服務期規定。新聘用人員在泗陽縣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未滿最低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
6.教師資格證規定。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普通高等學校2020屆畢業生(含可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報名的人員)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5-29號崗位聘用人員應當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解聘。其他人員除崗位另有要求外,均須在報名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7.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縣事業單位的資格。
8.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除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前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等。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政策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0833037、80833038。
監督電話:0527—80833018(泗陽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附件1:2020年泗陽縣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5:泗陽縣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網上告知暨考生承諾書.doc
泗陽縣教育局
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