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報名,填報報名信息前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統一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7月4日12:00前登錄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4日23:00前通過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招聘崗位數大于等于10的,最后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招聘崗位數小于10人的,最后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部分緊缺學科與農村偏遠學校、教學點崗位可將開考比例降至2:1。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7月17日8: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從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8月6日(8:00-11:30,14:30-17:00)由合肥市教育考試院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
(二)筆試
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統一筆試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0年8月8日(周六)9:00-11:30《學科專業知識》;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學科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見附件2)
4.筆試防疫要求:參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在7月20日前申領“安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安康碼”為綠碼,并佩戴口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額溫≤36.8℃(或腋溫≤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5.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2020年7月24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報考崗位所屬各教育主管部門人事科(見附件3.2020年合肥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各縣(市)區相關聯系方式及地址)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總分增加2分。
6.8月24日在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公布成績。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經查分和加分環節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三)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由報考崗位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面試人員,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字樣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4)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5)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專項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證書或鑒定表等),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等),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