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于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莒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文心東路499號二號樓3樓)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相關材料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A4紙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A4紙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視為未交費不再受理。
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審查不合格,將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同一應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3倍的,增加筆試環節,筆試內容為公共學科知識(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學、心理學,根據筆試成績(僅確定面試范圍人選使用),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不超過崗位招聘計劃3倍的,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采取模擬講課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為所報學科現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內容。模擬講課共70分鐘,其中備課時間60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待本學科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統一宣布面試成績(面試人數較多的,上午和下午分別宣布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范圍。
考試具體事宜在莒縣政府門戶網站(www.juxian.gov.cn)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應聘崗位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并按招聘計劃等額進行考察、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考察范圍。確因工作需要擴大考察范圍的,須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同意。
(一)考察
由莒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成績、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情況和應聘期間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所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核。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考察對象檔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二)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
對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莒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莒縣教育和體育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做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成績高低依次選崗,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并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辭職或調出縣外等事宜。
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查詢莒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考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莒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33—62077106223024
附件:1.國內部分重點院校名單
中共莒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莒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國內部分重點院校名單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東北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大學、云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新疆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外交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體育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大學、蘇州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安徽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河南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暨南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海南大學、廣西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南石油大學、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西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西藏大學、西北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青海大學、寧夏大學、石河子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寧波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