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體檢由市教育體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體檢對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向市教育體育局609辦公室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市教育體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對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對象。
六、考察
市教育體育局參照《巴中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考察試行辦法》(巴市組通〔2012〕18號)標準,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被考察對象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擬聘公示及選擇崗位
(一)考察合格者,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市教育體育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選擇崗位。市教育體育局根據直屬學校工作需要,確定擬聘單位和擬聘崗位,在擬聘公示時一并發布。崗位編碼為20200605的崗位在公示無異議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擬聘用單位及崗位(若考試成績相同,則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層次高低確定選崗順序,若學歷層次仍相同,則采用抽簽方式確定選崗順序)。
八、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管理。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且符合辦理調動手續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相關事項提示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教育體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等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巴中市教育體育局、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遞補、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參加現場報名、面試等環節的報考者,應于14天前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領健康防疫碼,必須全程正確佩戴口罩。進入報名地點、面試考點安檢時,須出示防疫健康碼“綠碼”且“通訊公司行程信息反饋二維碼”查驗和體溫檢測無異常后方可進入(具體要求參閱“巴中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第16號公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關查驗和查驗結果異常經評估不宜參加現場報名、考試的報考者,不能進入相應地點,所有責任自負。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未盡事宜,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巴中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
巴中市教育體育局:0827-5813636。
(二)監督舉報電話
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0827-5269672。
附件:
1.巴中市市直屬學校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