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辦理手續對引進人員,由市人社、教體、編辦等部門辦理入編及崗位聘用備案等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調檔及辦理人事關系調動的,應本人要求,可由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重新辦理建檔手續。
五、待遇保障
1.提供補貼。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入職手續等需前往宜春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內600元/人的標準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補貼。
2.薪酬待遇。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3.購房補貼。引進的學科領軍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20萬元。購房發生額低于標準的,按實際補貼;發生額高于標準的,按標準補貼。
4.崗位聘任。學科領軍人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崗位數限制,按其應有崗位級別享受相關待遇。
5.配偶就業。學科領軍人才的配偶需隨遷到中心城區,屬于體制內的,由用人單位會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對口安置”原則安置;屬于體制外的,由市就業部門積極幫助聯系用人單位,優先安排就業,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6.子女入學。學科領軍人才子女隨遷就讀,屬于學前教育階段,根據本人意愿安排入學;屬于義務教育階段,不受戶籍、劃片招生范圍限制,根據本人意愿,免試入學;就讀普通高中的,可享受均衡生資格。非我市戶籍子女,在我市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期間,享受我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
7.重點培養。將引進的學科領軍人才納入中心城區教育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在研修培訓、職稱評聘、薪酬獎勵、提拔重用等方面,予以傾斜。
六、其他本公告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社局、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宜春中學:0795-3997199、13807957985(羅老師)
宜春一中:0795-3272416、13870596641(鄧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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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0795-3271152
市教體局:0795-3998126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宜春市教育體育局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