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現場資格復審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由屯溪區教育局在官網提前公告。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由屯溪屯溪區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區教育和人社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參加專業測試人員按規定接受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審驗。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020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編公務員(含參公)須提供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屯溪區教育局負責,專業測試方案、考官遴選經屯溪區人社局核準,具體專業測試工作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組織實施。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照與公布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六)體檢與考察
屯溪區教育局對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按規定要求組織統一體檢及考察。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按照規定在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屯溪區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區教育局、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安徽教育網、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及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屯溪區教育局信息公開網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咨詢電話:
0559-2596226(屯溪區教育局辦公室)
報名技術問題及考務咨詢電話:0559-2542346(黃山市教育考試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559-2596226(屯溪區教育局辦公室)
0559-2596311(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
監督舉報電話:0559-2596076(區紀委監委駐區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度屯溪區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崗位表
屯溪區教育局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