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片段教學(占面試成績的權重比70%):30分鐘現場撰寫片段教學教案,片段教學時間不超過12分鐘;
②現場問答(占面試成績的權重比30%):根據涉及職位的知識、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能力及結合實際教學而設計問題,現場回答2個問題,時間不超過3分鐘。
片斷教學內容為為高一年必修教材(政治:人教版;語文:人教版;數學:人教版A;英語:北師大版;物理:魯科版;化學:蘇教版;歷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體育:華師大版;音樂:人音版;美術:湖南美術版),信息技術:《信息技術基礎》(教科版),通用技術:《技術與設計1》(蘇教版)。
2.考試成績
考生的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成績的70%與現場問答成績的3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有資格體檢、考察、聘用。若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考試成績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面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資格復審對象。
2.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3.經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或棄權的,按面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生面試成績出現相同的,則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3.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4.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1.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根據招聘崗位設置,由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行選擇任教學校。若考生面試成績出現相同的,則按照體檢對象確定辦法認定優先順序依次選擇。
2.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方案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的“通知公告”欄目發布。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的“通知公告”欄目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資格復審、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3.錄用人員服務最低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提出辭職、解除聘用合同、調動及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學校提供住宿,其他優惠條件面談。
4.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5.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23236030。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
1. 2020年福建省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2.2020年福建省安溪縣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安溪縣教育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