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縣教體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察
1.僅一組面試的,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取全日制學歷高的(下同)。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達合格線人員即確定為考察對象。
2.如多組進行面試的,則將選調計劃數平均分配到每個面試組,每組參加面試人員按同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組選調名額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核實編制情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現實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對其報考資格進一步核查。
考察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合組織實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擇校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即確定為擇校人選。入圍考生按照面試成績高的、學歷高的順序進行擇校。
擇校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擇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校。對不按時參加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六)調動聘用
擇校后,按規定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選必須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鎮中心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選調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選調當年不得參加我縣城區學校教師選調。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聯合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電話: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0551—87338900(縣教體局)
監督舉報電話:
0551—87328122(縣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查詢網站:廬江縣人民政府網人事招考欄
附件:
1、合肥市廬江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docx(考生自行下載打印).docx
中共廬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