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并進行調劑,取消核減結果和調劑結果在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angdian.gov.cn)進行公告。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將不能改報,做退費處理。
六、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兩科。
科目1:學科專業知識;科目2: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9︰00-12:00。
具體安排:學科專業知識9︰00-11:00,教育基礎知識11:00—12︰00
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建設與改革、素質教育等相關知識。
筆試結束后,筆試總成績按照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計算。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張店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C1類崗位按照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以取消、核減、調劑后為準)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定為28人)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C2類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上述進入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張店區教育和體育局在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在張店區紀委監委的監督下組織實施。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現場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面試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講課(說課)、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語言表達能力、教學思想、學科專業知識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答辯由考生現場回答評委提問進行答辯,答辯主要考察考生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面試具體事宜詳見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angdian.gov.cn)發布的面試公告,請考生隨時登錄查詢。
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聘請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崗位面試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在多個考評組或場次進行面試,則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附件3,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為準。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體檢范圍。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
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仍相同的則加試確定,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七、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工作由張店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
復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用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事業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履行最低服務年限。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應屆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的,按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障正常教學秩序,新招聘人員應聘到教師崗位后,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辭聘。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執行。
九、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
十、筆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詳見附件7。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張店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區教體局組織人事科0533-2861659、2278788、2869883
監督電話:
區紀委監委信訪室0533-2869835
區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533-3148986
附件1:2020年淄博市張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附件2:應屆畢業生證明(式樣)
附件3:面試成績修正辦法
附件4:同意應聘證明(式樣)
附件5:解聘證明(式樣)
附件6:承諾書
附件7:筆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張店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