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筆試占總分數的30%。卷面分為100分,筆試按30%折合計算。筆試結束后,筆試得分×30%計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為主。
筆試成績及面試入圍人員在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www.shunqing.gov.cn)。
(二)開考比例
本次中小學校、幼兒園考調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考調進入面試人員與考調名額之比最高不超過3:1(有效報考人數與考調崗位的考調人數之比)。若遇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入圍得分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以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100分進行打分,按70%折合計算,面試成績占總分數的70%。
面試教材范圍:順慶區現使用的教材。
1、高中考高中對應學科全部教材;
2、初中考初中對應學科全部教材;
3、小學考三、四、五年級教材含上、下冊(其中:小學體育考初中體育全部教材);
4、幼兒園考幼兒園全部教材。
面試成績(指面試折合之前成績)低于80分的,取消考調資格。
(四)成績的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報考者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工作完全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各崗位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遇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得分也相同,則按筆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所有項目分數都一樣,則采取加試的辦法進行確定。加試辦法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調資格,該崗位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組織
體檢由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組織,并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自負其責,由此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體檢不合格者,在接到復查通知后可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仍不合格者不予調動,其缺額是否遞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考察
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順慶區人社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順慶區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調或調動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在匯總后將擬調動人員的相關材料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調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考調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十一、選擇崗位
審核確認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學科依次等額自主選擇考調學校。
十二、調動
將擬調人員名單按程序報批后由區人社局、區教科體局辦理調動手續。考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時,根據報考學校崗位設置空崗情況,由學校自行確定聘用崗位。若考調進入的學校無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則實行高職低聘。
十三、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考調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嚴格遵守考務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調動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四、特別提示
1、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因報考者未登錄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調各環節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公告要求的考調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種證件須在本公告規定的取得時間內取得并實際持有。
5、考調學校、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五、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7-2268828
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0817-2235950
順慶區紀委監委:0817-2224939
附件:
1. 南充市順慶區2020年面向區外公辦學校公開遴選優秀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xls
2. 南充市順慶區2020年面向區內農村公辦學校公開考調優秀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xls
3. 南充市順慶區2020年面向區外公辦學校及區內農村公辦學校公開考調優秀教師崗位及名額一覽表.xls
南充市順慶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