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確定擬體檢人員。根據擬選調教師數(總選調數減去直接進入考察程序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報請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等額確定擬體檢人選(試教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如出現末位入圍人員成績相同的,依次按下列條件順序排位:現任教學段高的優先(教師資格須符合要求);職稱高的優先;任職資格時間早的優先;第一學歷高的優先;學歷高的優先;考核分數高的優先。如果上述條件全部相同,報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選調教師個人負擔。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符合復檢條件的按上述標準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的教師取消選調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選調教師放棄造成的空缺,依次遞補,且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考察。由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教育局三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工作經歷,在編在職公辦教師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經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公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確定聘用名單,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選調人員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
選調的教師為藍山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二)工作安排
符合條件調入藍山縣教育系統的教師,根據原所在學校類型對應安排在縣城或農村缺編學校任教。名師、名校長、特級教師、獲得省級及以上教育(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可直接安排到縣城學校任教。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教師選調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各項規定,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對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的現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二)監督、咨詢電話
監督:
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46-2226696
咨詢:
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46-2225892
藍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0746-2211686
附件:
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藍山縣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