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行業要求需要另外增加體檢項目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果合格的,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或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受檢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崗位,可從進入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二)考核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考生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察中應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八、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黨組(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州人社局審核備案。備案前在州人社局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備案和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備案和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和聘用。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備案和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州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一)有關事項說明
1.考生所報崗位為定向招聘崗位或者有戶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執業資格條件和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限制的,請在報名系統備注欄明確自己是否符合相應要求。如:xx年大學生村官;本人退役士兵;本人xx縣戶籍;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人持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等。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簡稱“三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3.審核考生專業資格條件以公告中各崗位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為準。報考崗位設置專業條件為專業類別的,請考生按報考崗位的聯系電話,咨詢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條件;未納入參考目錄的專業,按專業相關性確定所屬專業類別。
4.“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累計滿1年(或2年)及以上,時間計算至2020年7月31日止。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崗位的專業工作經歷。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據實提供崗位專業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樣本)》見附件6)。考生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負責。
5.報名所需學歷、資格證明材料須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疫情防控表現優秀的村(社區)干部,經鄉鎮黨委按程序推薦的可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其他優秀村(社區)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條件,《崗位表》中未明確的,參照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錄公務員的條件執行。
7.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驗明身份等環節,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參考。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8.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人社部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9.請考生務必關注州人社局官網和招聘單位發布的相關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訊聯系暢通,以免錯失機會。
(二)崗位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所繳報名費退還。對少數特殊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需保留招聘計劃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經州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開考,但應聘人員的折后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取得聘用資格。
(三)建立候聘人員制度
州人社局將進入招聘崗位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建庫,作為候聘人選,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資格。如候聘人員所報考的崗位出現空缺,招聘單位因工作需要補聘人員的,可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補聘對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直屬事業單位報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后,對候聘對象組織體檢、考核,按程序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試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已與相關單位簽訂人事(勞動)關系的,在用人單位正式聘用前,應自行向原單位辭職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聘用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除國家、省政策有特別規定,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五)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政策咨詢電話: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縣人社局:0718-3419516
巴東縣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縣人社局:0718-5848929
咸豐縣人社局:0718-6831101
來鳳縣人社局:0718-6287831
鶴峰縣人社局:0718-5289886
州直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20年恩施州事業單位統一考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2.監督電話: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0970
附件:
附件1:2020年恩施州事業單位統一考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3:2020年恩施州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退費登記表.xlsx
附件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0年版).pdf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