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應聘者下載《川北醫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本公告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并附個人相關資料(本人詳細簡歷;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身份證及獲獎證書的復印件等;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寄往川北醫學院人事處人事科。學校對應聘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選并通知到校面試。
2.面試:考核方式包括專業面試及綜合面試。專業面試由學院組織,采取講課或專業提問的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的掌握與應用、知識創新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教學效果等。專業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低于80分的不能參加綜合面試。綜合面試由學校組織,采取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對本學科研究前沿的掌握、事業心和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崗位適應能力、舉止儀表等。考核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80分的應聘者不予錄用。
3.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每個崗位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并及時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和《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4.考核: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5.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面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川北醫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六、審核確認及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我校盡快備齊材料報省教育廳確認。
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條件涉及專業方向的,由我校負責審查認定。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校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也不報省教育廳確認。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報考者,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我校通過相關高校或省級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擬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學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按照有關規定、本公告以及我校報送的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規范性進行最終確認。
通過省教育廳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學校憑確認復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相關引進待遇按照《川北醫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分類標準執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817-3352198;3352199(川北醫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817-3352663(川北醫學院紀委辦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與教師工作處)
聯系地址:四川南充高坪區東順路55號川北醫學院人事處
郵 編:637000
聯系人:蔣老師 張老師
聯系電話:0817-3352198/335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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