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核心課程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畢業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hz.gxrc.com/,在首頁中部“2020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簡章”旁邊“報名入口”登錄報名系統)統一支付考試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繳考試費的報考人員,可于考前一周到賀州市教育局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據不影響報考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報考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繳費時間: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市人社部門核準后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報考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2020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已繳納考試費的,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回。
無人報考和未獲批準開考的職位及報名人數過少的崗位,將取消或減少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數。相關信息均統一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信息公開>基礎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部門主動公開)和“賀州教育”公眾號上公布。
特別提示:因資格審查需要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起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考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情況,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盡早誠信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后1天報名的人員,如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不能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1.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費后,必須于考試前一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0年6月27日。如有變動,另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信息公開>基礎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部門主動公開)和“賀州教育”公眾號等媒體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成績查詢。應聘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請登錄報名網站)。
5.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筆試總成績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之和。即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2020年7月上旬)。由賀州市教育局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劃定全市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信息公開>基礎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部門主動公開)和“賀州教育”公眾號上公布。
(四)面試(時間暫定2020年7月中旬)。
面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崗位考生面試工作委托八步區完成)。
1.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入圍人選。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傳真或郵遞方式的報名材料)送達相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聘市直屬學校的直接由招聘單位審核)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部門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2020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面試擬入圍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必須在聯系電話欄填上聯系電話),考生自行在網上打印;(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畢業生若學校尚未發畢業證、學位證的,則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不需提供)(3)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課程證明》(畢業院校蓋章)(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自認所學核心課程與所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則視為專業不符,取消面試資格);(5)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提交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安排等事項由考生自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信息公開>基礎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部門主動公開)和“賀州教育”公眾號上查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職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2.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面試安排,在面試前三個工作日于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xhz.gov.cn/)(首頁>信息公開>基礎信息公開>部門信息公開>部門主動公開)和“賀州教育”公眾號上公布。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語言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通過說課、試教、結構化面試(同一崗位的答辯所提問題須保持一致,具體面試方式見《2020年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等方式開展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件執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考試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者為合格(1:1崗位除外)。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報考縣級以上學校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報考鄉(鎮)及以下學校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崗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區內公布面試成績。
(五)體檢、考核(時間由各縣區自行確定)
面試結束后,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含加分)高者優先,再相同時則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又相同時,則以學歷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學歷均相同時,則以全日制學歷者優先;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考核對象必須提供計生證明。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7月下旬)
1.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時,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由各縣(區)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相同者,按確定考核人員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