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學技能考核(滿分100分,權重為70%)。教學技能考核以說課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說課內容為所報崗位專業現行使用的教材。應聘者根據指定的年級相應學科現行教材內容進行說課,備課時間30分鐘,說課時間15分鐘。說課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實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現場評分,現場宣布成績,考生現場確認有效。
(四)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根據面試和說課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簽約人員。經雙方商談同意,可通過網上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或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如商談后排在擬聘用崗位首位的應聘者個人提出放棄聘用,則順次與下一名次應聘者商談,其他依此類推。
(五)考察。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說課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總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并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加試應在面試工作完成后一周內完成。
考察工作由城區組織部和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發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情況。
(六)體檢。根據面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城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城區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畢業生,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武鳴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城區黨委編委審定同意后辦理入編手續。
(九)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學校填寫《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考核)工作人員審核表》,經城區教育局審核,報城區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
四、培養管理及政策待遇
(一)人事關系:招聘人才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在崗最低服務年限3年,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二)人才政策:招聘人員由城區人才辦進行人才資格認定后,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同時享受《南寧市武鳴區實施基層人才振興十項計劃(試行)》規定的人才補貼1500元/月,人才補貼最長領取期限為3年。
(三)根據城區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交流、考勤、考核、評優等工作。由城區教育局、城區教師培訓發展中心及學校負責新教師崗前培訓。
五、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情形,應當回避。
(四)嚴明招聘紀律。各有關單位及人員要本著對人才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屬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工作紀律。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六、其他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南寧市武鳴區政府網發布的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南寧市武鳴區教育局0771--6224125
監督電話:
南寧市武鳴區委組織部0771--6227588
南寧市武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1--6227184
南寧市武鳴區教育局0771--6228511
附件:
2020年南寧市武鳴區實施“薪火計劃”引進教師人才崗位計劃表.xlsx
南寧市武鳴區實施“薪火計劃”免筆試方式公開招聘教師人才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