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且撰寫訓練課時計劃21分及以上、上訓練課49分及以上,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根據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如有其中一項低于上述標準,均視為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六)考試地點: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
(七)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有關事項
1.考生在考試當日上午8:00之前憑身份證準時到達候考室進行抽簽,工作人員認真核對考生信息,宣布考試紀律要求(候考室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應遵守紀律,服從管理,背包、通訊工具等物品應按指定位置統一存放保管,待考試結束后再領取;備考和候考期間不得吵鬧喧嘩,不得吸煙,不得擅自離開或隨意出入);當天上午8:10前未能按時到達候考室的視為缺考,取消考試資格。
2.候考室內工作人員按以下程序組織考生抽簽參加考試
(1)8:20考生代表抽取考試內容(確認密封完整,進入備課室后開封),同時考生抽取考試序號。
(2)考生在08:30根據抽取的考試順序號到指定的備課室撰寫教案,每名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備課結束后,由引導員帶到指定的考試場地上訓練課,訓練課時間30分鐘。
(3)評委對考生的訓練課時計劃和上訓練課進行評分。
五、簽訂協議
(一)招聘程序結束后,由專家考核小組確定擬簽訂協議人選,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含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特殊招聘教練員補充協議書),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二)2020年畢業的應聘者按規定簽訂聘用協議,待正式畢業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復核后,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六、體檢
(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體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三)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普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考察不予通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和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必須實名反映。
九、遞補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市教育體育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十、其他事項
(一)聯系電話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0879—2138573
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0879—2304722
聯系人:劉老師18987921023
(二)查詢網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es.gov.cn)
(三)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2.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事業單位編制內教練員工資待遇,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4.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與招聘單位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聯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5.有下列情形的,視為自動放棄: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核和聘用的,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系不到應聘人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作簽名情況記錄。
(2)公示期7個工作日滿后,聯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作簽名情況記錄。
十一、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存在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報告縣教育體育系統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不及時報告或有意隱瞞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普洱市教育體育局普洱市體育職業高級中學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