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及考核
資格審查及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學院后續公告。
1.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按順序裝訂)
①《山西警察學院2020年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請正反面打印于一頁A4紙上)
②本人身份證、博士研究生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2020年應屆畢業生如沒有領取畢業證、學位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及成績單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歷、學位證明須注明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已畢業的留學人員還應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③個人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④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2.考核
學院組成5人及以上專家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為主。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考核結束當天,在學院網站公布成績。
(四)體檢、考察
體檢人員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經本人申請,須經學院同意,到指定的另一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和山西省公安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學院人力資源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手續辦理中或聘用后,如發現應聘人員有違法違紀、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責任自負。
五、引進人才待遇
(一)高校“1331”領軍人才
根據具體情況,相關待遇采取“一人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協商解決。
(二)大學教授
1.安家費50萬元,上崗后一次性發放。
2.科研啟動費,理工科50萬元,文科30萬元。
3.享受相應的院內崗位績效。
(三)博士畢業生
1.安家費25萬元,上崗后一次性發放。
2.科研啟動費,工科20萬元,理科10萬元,文科10萬元。
3.享受院內崗位績效。前兩年具有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者可享受教授級院內崗位績效,無專業技術職務者可享受副教授級院內崗位績效。第三年開始根據本人評聘的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相應的崗位績效。
六、后續管理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山西警察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紀律工作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程序,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公開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廳、省公安廳、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351-7676036,山西省公安廳0351-7388353,山西警察學院監察室0351-2953632。
八、聯系方式
山西警察學院人力資源處
聯系人:李老師符老師
咨詢電話:0351—29536502953651
學校網址:http://www.sxpc.edu.cn
學校地址:太原市清徐縣清東路西北坊段799號
報名后請大家關注山西警察學院網站,隨后將公布初選后的入選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
附件_山西警察學院2020年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doc
山西警察學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