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學校和各用人單位對所有應聘人員材料進行審查,確定擬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名單。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電話或短信回復的方式通知。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具體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工作人員通知。
2.現場確認需提供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請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按照報名要求中的第3點“報名提交材料”的順序將確認材料排序。
4.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哈爾濱師范大學2020年引進人才報名表》、《哈爾濱師范大學2020年引進人才政審表》原件和全部相關材料復印件存檔備查,不予退還。
(四)面試
1.面試時間:由工作人員另行通知。
2.面試考核方式和內容:
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面試。教師崗位面試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科研業績成果、教學能力和發展潛力等。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在60分以下的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特殊情況,需增加錄取名額的,須經學校研究同意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六、體檢
收到體檢通知的應聘人員自行到三級甲等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思想品德考核
學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思想品德考核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報學校審批。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在哈爾濱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rbn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
九、有關說明
(一)錄取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由學校負責為錄取人員辦理相關入校手續,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學校實行“師德一票否決”,試用期間,如出現有違師德師風行為,予以解聘。
(二)擬錄取人員在正式辦理報到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復印件1份及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報到證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需對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負責。擬錄用人員凡提供的材料不實,或在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錄用原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四)錄用人員須服從學校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五)招聘過程中有關事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師范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18646261621,18745774566
電子郵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爾濱師范大學人事處(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師大路1號)
郵編:150025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451)88060678。
附件:
哈爾濱師范大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