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縣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遞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看應聘者的學歷、資歷,業績等是否達到條件要求。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于2020年5月25日前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
(三)組織業績評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業績評審分為面試答辯(崗位能力考評)和業績材料評審兩個階段。
1.面試答辯。組織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重點評審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主要評審其專業知識功底和教學實踐能力,通過現場陳述和答辯及微格教學等方式進行。面試合格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應聘者可進入業績材料評審階段。
2.應聘者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屬實后退回原件。應聘者必須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業績材料評審。對達到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者進行業績材料集中評審,業績材料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競聘者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校長、教師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者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
4.業績評審專家組由特級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教研員、教育管理專家等組成。
5.應聘者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按“面試答辯得分占60%、業績材料評審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數點后兩位。競聘者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將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據評審情況按應聘崗位及學科崗位類別設立合格分數線。
(四)考察與體檢(具體時間以公告時間為準)。縣競聘領導小組根據專家組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組織進行考核和體檢。體檢須在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組織考核小組對“農村特級教師”、“農村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人選進行實地考核。
1.同一崗位(學科)類別的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崗位。其中,若綜合成績出現同分數者,以面試答辯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業績材料評審得分、面試答辯得分均相同情況下,由縣競聘領導小組商應聘人員確定,并取得一致意見。
2.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預錄。空缺的競聘崗位,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預錄名單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報縣政府審批通過后,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其中需要從縣外調入或從民辦學校調入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所聘用人員屬于在編在職人員的,所聘用人員為民辦學校任職任教人員的,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規定(試行)》(瓊人社發〔2018〕518號)相關規定的,可以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屬于退休教師的,建立勞務關系。
縣教育局、用人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農村省級學科帶頭人(農村省級骨干教師)”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聘用人員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明確任期內的目標責任。簽訂的合同期限為3年(含3年),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縣教育局和學校將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強化對聘用教師的管理與考核,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機制,考核結果作為確定相關待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六、本公告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保亭縣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第二批公開競聘崗位計劃表
2.保亭縣面向全國競聘第二批農村地區優秀教育人才報名登記表
附件下載>>>海南省保亭縣面向全國公開競聘第二批農村地區優秀教育 人才公告.docx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