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與崗位條件要求不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試講、專業能力測試、直接考核等方式進行。具體各崗位考試方式及內容詳見附件1。
(一)筆試開考比例:
1.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經2020年攸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2.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綜合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二)筆試
(1)筆試對象: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中“筆試內容”。
(3)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4)紀律要求和違紀處理。應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面試(試講、專業能力測試)
各崗位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面試對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電話通知。
1.試講:試講時間8分鐘,考前備課30分鐘。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
2.專業能力測試:音體美、幼兒和計算機教師需進行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計算機、音體美和幼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試講×50%+專業能力測試×50%
其他崗位面試成績=試講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前。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招聘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予遞補。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門戶網站和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應聘同一崗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對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由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
(三)對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監督電話
攸縣人社局:0731-24327816(監督)
攸縣紀委監委:0731-24222449(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公告由2020年攸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攸縣教育局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