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核減或取消計劃。博士研究生需求崗位不限開考比例。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形式
考試時間暫定5月中下旬,各崗位考試方式具體詳見附件1。
筆試內容主要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綜合應用能力等。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綜合能力等。說課主要測試專業知識、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用能力等業務水平。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崗位需要的技能水平和實操能力。面試、說課、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序號2-9崗位如果合格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15:1,則在面試前增加筆試環節。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人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序號10-11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人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考試形式為“面試+說課”的,按面試成績60%,說課成績40%折合成為總成績;考試形式為“面試+技能測試”的,按面試成績60%,技能測試成績40%折合成為總成績;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的,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技能測試30%合成為總成績;考試形式為“筆試+面試”的,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為總成績。
若總成績相同,則分別以筆試、面試、說課、技能測試由高到低優先級排序,若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
考試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反映。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95118,2095011,監督電話:0580-209501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計劃表.xls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