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面試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試講占面試成績的80%、結構化面試占面試成績的20%。試講主要考察考生處理教學重點難點、教法運用、學法指導、教育技術手段應用、板書水平,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儀表舉止及專業素養等。
2.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1)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持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贛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黨政辦參加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考工作的全過程。應聘者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與本招聘公告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并上報有關部門錄入人事考試誠信檔案庫。
(3)已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的正式在編教師,必須在同一縣域(含市直)內公辦中小學校任教累計服務滿5年、經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后方能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六、體檢、考察、公示
1.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考核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對象。
2.在學校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等內容。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繼續參加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程序,其他情況一律不予遞補。
5.對經考核、體檢、考察后的擬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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