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本(專)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C.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D.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2)往屆畢業生提交以下材料:
A.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本(專)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C.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另外,還需提供滿足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他條件”欄中要求的證明材料;
3.資格面審合格人員須當場簽署“誠信承諾書”,現場發放《準考證》;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三)考核
1.開考比例:參加考核人數與擬聘崗位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減少崗位招聘職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考核辦法:考核采取筆試加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實踐操作考核等形式)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招聘考核方案附后;
3.錄取:學校根據計劃數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排名相同的情況,按專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75分或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考試成績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須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統一使用《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表》,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如體檢不合格學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德才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有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者,或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報到上崗的,學校根據考核成績確定是否安排替補。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人員,并在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六)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與其他單位已簽訂聘用協議,原單位不同意解除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面審、考核的時間地點及招聘考核通知將于考試前在校園網公告欄公布,請應聘者關注學校網站。
(二)擬聘用人員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學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1.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考核階段如暫未取得,可以持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替代)。
2.非應屆畢業生若無報到證,有聘用單位的,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若無聘用單位,須托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核、聘用等資格。
(四)我校對擬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試用期計入聘用服務期。
(五)招聘公告由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校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文昌西路24號(可乘坐32路、37路公交車)
聯系部門: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孫老師汪老師
聯系電話:0553-5972766,5971010(傳真)
紀檢部門聯系電話:0553-5971065
紀檢部門電子信箱:ahszyjw 126.com
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