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錄資格審查由人社局牽頭,監察委、教體局配合;其余程序由教體局牽頭,人社局、監察委配合。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畢業時未能按時提供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原件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請隨時關注網站通知。
(二)面試
經招錄小組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可進入面試程序。
面試采取答辯方式,以考生介紹個人基本情況、經歷、特長為主,配合評委提問,初步考察考生的氣質修養以及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面試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面試合格者進入試講程序。
(三)試講
評委在現行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指定一課,考生準備20分鐘后,講授一節20分鐘的微型課。試講滿分100分,試講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面試和試講時間、地點,請隨時關注網站通知。
(四)確定初步人選
根據試講成績和招錄計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初步人選。
(五)雙向選擇
聘用單位與初步人選進行溝通和洽談,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進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通過查閱考生檔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況等方式,掌握考生在校期間行為表現,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由畢業生所在畢業院校出具考生平時表現鑒定意見,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或不良信用記錄,且資格復查合格者,即為擬錄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七)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和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的規定進行。擬錄用人員于資格復查時一并進行體檢,具體體檢醫院由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指定安排。
(八)資格復查
擬錄用人員于2020年7月15日前將本人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證書(有省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還需提交表彰證書原件)遞交至偃師市教體局人事科,體檢合格且資格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解除就業協議。
(九)錄用
確定的錄用人員由市人社、編制部門、教育部門為其辦理相關手續。錄用時考生必須提供檔案、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和相對應專業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對不按時提供相關證件者,取消資格,不予錄用。
九、有關要求
招錄小組在偃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的指導和市監察委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招錄條件和程序進行招錄工作,嚴禁私自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專家評委應按照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對考生進行評價,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未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招錄的,除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招錄責任人必要的紀律處分。
本次招錄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等均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錄查看。
2020年偃師市直接招錄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