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北京市生源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4.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5.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2-5項所需確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五)復試
復試由區教委統一命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師崗位的復試由面試和試講兩部分構成,采取先面試后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不指定具體范圍,由進入復試人員根據報考崗位學段教學大綱準備10-15分鐘的微課,面向復試考官授課。面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均實行百分制,60分及格,面試和試講任何一個不及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面試成績占復試成績的30%,試講成績占復試成績的70%,及格線為60分。
會計崗位的復試采取面試方式,由教委組織進行。
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占30%,復試成績占70%。綜合成績及格線為60分。
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內在海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單位在復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及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綜合確定擬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若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相同,采取加試試講的方式取第一名。
(六)考察、體檢和公示
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和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招聘單位將考察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網(www.rc.bjedu.cn)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資格復查、考察、體檢不通過等情況,按照規定在符合條件的人選中依次順延。公示一經開始,不再順延。
(七)資格終審
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終審。資格終審通過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未通過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監督電話:8848739288472680
附件: 《2020年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第一次(面向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委員會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