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任教學科的專業知識等。
(3)筆試時間及地點:考點設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體地址及考試時間以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應聘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經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后,方可進入考場。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教育局網公布。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并參加資格復審。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面試名單通過海口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1)面試方式、內容的具體要求:
第一,閉卷寫教學設計。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30%。要求應聘人員依據“課程標準”,寫成1課時的教案。
第二,答辯。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20%。應聘人員現場陳述1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5分鐘。評委專家根據學科教學的特點和要求,提兩個問題,應聘人員可根據評委所提問題,結合教學實際現場作答。
第三,專業實踐操作。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50%。考察應聘教師的專業基本功及專業實踐能力。
(2)面試時間及地點:考點設立在海南省海口市,具體地址及考試時間以通知為準。
(3)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經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后,方可進入考場。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職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2.體檢
考察合格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參加體檢或體檢復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體檢或體檢復查后仍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考察和體檢人選及結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網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經市教育局黨組審核通過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人社局。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報市人社局核準,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納入我市教育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3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口市紀委派駐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潘雪梅、楊山青
聯系電話:0898-68611880
監督電話:0898-68610619
海南省海口旅游職業學校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