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于當天參加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組織的考試。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可在第一和第二階段中選擇一個階段參加報名考試。若通過第一階段網絡報名資格審核的,則不得再參加第二階段的校園招聘。若報考人員選擇參加第二階段進校園招聘,則只可選擇校園站點中的一個站點參加報名,不得重復報名。校園招聘實行額滿即止原則,即同一崗位招滿后,將不再在下一站點招聘,前一站點結束后,空缺的崗位將調劑到后一站點進行招聘。
2.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3.報考人員要踐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是否屬于不得報考情形,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欄、獎懲情況欄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溫馨提醒:請報考人員登錄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網關注招聘信息通知。)
(四)考試方式、成績。
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試講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由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學科自選,測試辦法和標準詳見附件4。考試結果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80分。
(五)確定就業意向。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同一崗位并按同一階段、同一站點的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且招聘單位當場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崗位遞補。
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擬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申請在同一階段、同一站點考試同一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的招聘人數,在考試成績合格且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人員范圍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或教育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體檢時,如視力、聽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現場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可向用人單位及教育部門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市教育局及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通過的,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資格復查發現擬聘用人員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由用人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臺山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機關雇員考試。
七、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市教育局審核,市人社局備案后,由市教育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合同簽訂手續。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或報到后拒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合同規范樣式請用人單位登錄市人社局網站下載。
八、監督管理及其他
(一)報名資格條件解釋、資格審核事項及考試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電話0750-5502014。
(二)應聘者、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招聘規定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監督舉報、招聘政策咨詢受理部門及電話:市人社局0750-5507608。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由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教師崗位表.xlsx(點擊下載).xlsx
2.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點擊下載).xls
3.臺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點擊下載).doc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