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上微型課環節。
(2)上微型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上微型課環節,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上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上微型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的全國統編教材。
(3)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80%
答辯、上微型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加試上微型課,以加試上微型課成績高的進入)。
(六)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1)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3)新聘用教師分配按照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由天元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工作的方式進行。
(4)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合同。
五、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區政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289
0731-28665957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社局
六、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譚老師)
E-mail:1011944986 qq.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docx
附件2 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 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情況鑒定表.docx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