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或以學院組織人事處電子郵件、短信、電話通知為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如應聘者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可酌情放寬比例。
四、體檢
根據面試及原件校對校驗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政審人員。
進入體檢人員由我院通知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進入體檢人員應到指定的三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我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學院研究同意后,可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政審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等方面進行審查。
六、公示
通過面試且體檢合格者由學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七、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學院通知其報到。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院組織人事處及相關部門報到。未經學院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首次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新進人員需通過考核后方可續訂勞動合同。
擬聘人員如系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學院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八、考察
學院對聘用人員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試用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考察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學院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九、紀律和監督
學院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院自主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紀檢監審處,028-82733145)。
如有招聘方面疑問,請聯系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028-82731095。
十、其他
學院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變化,對本次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原件校驗、面試時間等事宜作出調整,以具體通知為準。
附件一: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擬補充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三: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補充工作人員信息一覽表.xlsx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