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4、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試講的人員將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試講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資格復審
試講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和學校推薦表報名;國外、港澳臺留學歸來人員也可先持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試講資格。
2、成績
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試講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試講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2個工作日在寧波財經學院網站上公布,并由人事處通知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財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人:余老師0574-88052286郵箱:dhyzhaopin08@163.com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8044810
附件1、2020年寧波財經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計劃.xls
附件2、2020寧波財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類型、要求和待遇.docx
寧波財經學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