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同一崗位進入業績材料評審階段的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詳細記錄。進入業績材料評審人員名單將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2)業績材料評審。對達到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進行業績材料集中評審,業績材料滿分為100分,著重考察審核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工作業績、個人榮譽和學術能力。專家組依據校長、教師業績材料評審要點,審核應聘人員本人提交的應聘材料,進行等級量化評分。
(3)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應聘人員的業績評審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業績材料評審成績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數點后兩位。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崗位。其中,若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出現并列者,以面試答辯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一致的,以高學歷者優先;學歷一致的,以高職稱者優先;職稱一致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排序。
3.成績公示
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并根據評審情況按應聘崗位類別設立合格分數線。
(五)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業績評審綜合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至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地點和費用。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體檢結果和復檢。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不低于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經招聘小組集體研究通過,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業績評審綜合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員,招聘小組成立考察組,通過實地考察或函調等方式對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達到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業績評審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公示
招聘小組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采取集體研究的方式確定擬聘人員,報縣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提請縣委人才工作委員會審議,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招聘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擬聘人員由縣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報請縣委審批。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以及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資待遇
引進人員納入用人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我縣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按職稱分:正高級職稱年薪約18萬元,副高級職稱年薪約12萬元,中級職稱年薪約7.8萬元)。自愿放棄事業編制的,可按同級事業編制工資的1.5倍發放。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費:聘用人員前5年發給安家費。試用期滿(含試用期)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安家費總額的60%、10%、10%、10%、10%的比例發放。總額標準如下:
(1)正高級職稱50萬元;
(2)副高級職稱40萬元;
(3)中級職稱20萬元;
前5年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必須退還發放的安家費。領取安家費后不再重復領取我縣其他住房補貼。
2.人才補助:聘用人員前5年發給引進人才補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合格等次以上的不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1)高級職稱的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合格的8萬元;
(2)副高級職稱的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合格的6萬元;
(3)中級職稱的考核為優秀的6萬元、合格的5萬元;
前5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引進人才補助。其他相關補助補貼按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3.優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員符合我縣人才保障性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人才住房。
4.配偶和子女落戶、就業、教育政策。聘用人員配偶、子女符合我縣落戶政策的可隨遷在我縣落戶;其配偶、子女屬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副處級以下),或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政策許可條件下,可調入我縣安排工作;隨遷子女,可按就近入學原則,在我縣選擇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區內公辦學校就讀。
(三)人才管理
1.招聘引進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1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人才,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縣外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2.縣教育局與聘用中小學校長簽訂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標責任協議書,明確任期內的目標責任。用人學校與聘用的中小學學科骨干教師簽訂聘用合同。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實施,招聘全過程實行“陽光作業”,每個環節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有關說明
1.本次考核招聘,對參加招聘并進入面試的海南省外應聘人員給予往返考點交通補助(省內的不予報銷)。乘坐飛機(經濟艙)、火車(火車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三等艙)、公共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按到考點的直線飛機、車、船票價憑正規票據報銷,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2.985、211高校畢業生以領取畢業證當年時間確定。
3.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4.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大家提高警惕,切勿上當。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人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5.保亭縣教育局招聘小組聯系方式
聯系人:胡茂珍,聯系電話:0898-8366681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6.監督舉報電話:0898-83666083。
未盡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并解釋。
附件: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2020年人才招聘崗位表(教育類).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