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區教育局將按公開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對報名人員完成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者發放考試等通知。
㈢區教育局將陸續組織綜合測試、專業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㈣考試合格者,將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參加體檢(標準參照普陀區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還須符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心理測試和綜合考核,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㈤將擬聘用人員在“上海普陀?教育局”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http://www.shpt.gov.cn/jyj)。
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聘用管理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滬委辦發〔2009〕40號)及《<上海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院校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人〔2010〕72號)、《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18〕33號)等規定,與被錄用教師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區教育局將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對所屬教育單位的指導監督,嚴肅招考各環節的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普陀區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