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山州第一中學。考試采取學科基礎知識測試、現場答辯(含說課)的方式依次進行,分別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學科基礎知識測試的分值100分,成績未達到60分及以上者,不能參加現場答辯(含說課)。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學科基礎知識測試的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2)文山州工商信息管理學校。考試采取自我陳述、答辯、說課的方式進行,分別占考試綜合成績的20%、20%、60%。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3)文山州民族職業技術學校。考試采取自我陳述與答辯、講課、歌曲演唱、自選鋼琴演奏、鋼琴即興伴奏、鋼琴彈奏曲譜的方式進行,分別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30%、25%、10%、10%、20%。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4)文山州財貿學校。考試采取上機操作、試講和現場問答的方式依次進行,分別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40%、10%。上機操作成績60分及以上方能參加試講,試講成績60分及以上方能參加現場問答。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上機操作、試講、現場問答環節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選。
(5)文山州衛生學校。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考核應試者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考試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以加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
(四)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意向(擬聘)人選,由招聘學校與本人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五)審核、考察和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學校適時進行審核、考察和組織體檢,主管部門復核。
1.審核。審核時考生必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冊、學籍檔案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考察。經考試、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開展考察工作。
3.體檢。經審核、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須在州(市)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4.審核、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審核、考察、體檢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依據。不按通知要求參加審核、考察和體檢的人員,視為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審核、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60分(含60分)以上的其他人員中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文山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按照規定的程序報批。
擬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委、監委、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文山州紀委州監委駐州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的規定和要求實行回避。
(三)應聘人員要誠信應聘,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四)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違規情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招聘公告由文山州教育體育局、各招聘學校共同負責解釋。
十、咨詢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及咨詢時間
文山州教育體育局:0876-2180556。
文山州第一中學:0876-2188781、13688729624
文山州工商信息管理學校:0876-2182531、18087679907
文山州民族職業技術學校:0876-2197083、13508761968
文山州財貿學校:0876-2188727
文山州衛生學校:0876-2182752、13378760686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監督電話
文山州紀委州監委駐州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0876-2186307
附件:
1.文山州教育體育局所屬學校2020年公開招聘緊缺崗位教師計劃表.docx
2.文山州教育體育局所屬學校2020年公開招聘緊缺崗位教師報名表.docx
文山州教育體育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