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體檢人選,最后根據考察結果,以量化評分的方式,擇優確定擬聘人選)。
(二)體檢組織及標準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與用人單位共同研究,確定是否列為體檢人選。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具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與用人單位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81696)。
公示后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程序報批后辦理聘用手續,與學校簽訂《合同制教師聘用合同書》。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二)招聘人員首次聘用年限不得低于3周年,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內未取得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的,由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在合同條款中予以約定)。
(三)無人報考的崗位公告取消。本公告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30-4280685。
(四)其他有關招聘事項將隨時在“中國·納溪”門戶網站人事招考版塊公布,請各位報考人員注意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登錄“中國·納溪”門戶網站人事招考版塊查閱考試動態,導致的結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附件:
附件1:2020年江南職業中學招聘合同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瀘州市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