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筆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百分制后與加分分值累加計算,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全省統一筆試,筆試時間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洛江區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開展體檢、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綜合成績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資格復審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提供材料。現場資格復審時候需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打印)、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0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在職教師還應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現場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的“公告通知欄”上發布。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復審符合報考條件的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合格后不得擅自棄權。
(二)考察
洛江區教育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專欄”的“公告通知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和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洛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專欄相關信息。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區教育系統紀委以及洛江區人社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五)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633310。
附件:2020年泉州市洛江區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