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閩教人〔2018〕96號)和三明市公務員局(明人發(fā)〔2012〕33號)文件精神,資格復核和面試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在縣政府網另行通知。
1.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人選確定前,縣教育局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同學科同類別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前完成。考生考試資格條件的確認以資格復核為準。
2.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以同學科同類別的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則并列人選均為面試人選。面試合格線為70分(100分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及以上,方可參加體檢、考察和聘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成100分制)和面試成績(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同分判定
若同學科同類別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的,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均相同的,報考者名次按筆試的專業(yè)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選崗聘用
(一)體檢
1.體檢人選按同學科同類別的擬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
2.報考者體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要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體檢必須到縣教育局指定的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教育主管部門簽訂延緩體檢協(xié)議。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
3.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4.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由縣教育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5.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缺席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體檢資格所空缺的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核
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由縣教育局組織聘前考核。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報考者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考核時如發(fā)現(xiàn)是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未履行義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選崗
同學科同類別崗位的招聘人數達2人及以上的,按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崗。若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再相同的,則以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還相同的,則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學歷仍相同的,則以年齡長者優(yōu)先。沒按要求參加選崗或不選崗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擬聘人選嚴格以招聘程序、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及考試總成績、綜合考核和體檢結果,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公布的具體應聘學校崗位。
2.擬聘人選確定后在尤溪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天。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經縣委編委會研究同意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并確定人事關系,辦理正式入編手續(xù)。新招聘人員按合同制管理,實行聘用制和見習期制,見習期限一年,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報考者在體檢、考核、簽訂協(xié)議、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相應學科類別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其他事項
(一)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間招聘報名、審核等環(huán)節(jié),不采取現(xiàn)場接觸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及現(xiàn)場復核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視情組織。
(二)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均通過尤溪縣政府網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政策和資格條件等方面問題,可咨詢電話:0598-6324826(尤溪縣教育局人事股)。
七、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試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報考者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一經查實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電話:0598-6337930。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98-6333895。
本通告由尤溪縣教育局、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尤溪縣委編辦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尤溪縣中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
2.2020年尤溪縣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
3.2020年尤溪縣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
尤溪縣教育局中共尤溪縣委編辦尤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