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報審。
將考核結果報送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七)考察、體檢。
1.學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延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2.擬聘用的人員須在學校指定的體檢部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國家民委網站和大連民族大學網站進行公示。
(九)履行報批手續。
(十)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與聘用后的待遇
(一)經學校審定并履行報批手續后,擬聘用人員是應屆畢業生的需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擅自取消就業協議,須承擔違約責任。
(二)正式聘用時須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1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享受學校被聘用崗位相關待遇。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411-876455290411-87656210
郵箱:rencaiban@dlnu.edu.cn
地址: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遼河西路18號
大連民族大學人才工作辦公室
郵編: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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