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課。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0%(滿分100分),每個參選人員抽簽確定說課順序和說課內容(由評委在語言、計算、常識教材中命制說課題目),準備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為5-10分鐘。計分辦法:7位評委賦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5位評委所評成績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數)作為參選人員說課的最后得分。
(二)專業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評成績占總成績的60%(滿分100分),分別測評參選對象音樂(包含聲樂、器樂、舞蹈三項)美術、手工制作技能,每名選手應試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音樂測評參選對象的聲樂、器樂、舞蹈水平(每項滿分20分,3項共60分)。參選者自選曲目、樂器,展示聲樂(清唱)、和器樂、舞蹈水平,每項測評時間控制在3分鐘之內。
美術測評簡筆畫繪畫水平(滿分20分)。由測評小組命題,參選者隨機抽取,要求在5分鐘之內完成。
手工制作測評剪紙或手工制作能力(滿分20分)。由測評小組命題,參選者隨機抽取,要求在5分鐘之內完成。
專業能力測評過程中,評委依據評分標準分別對參選對象的音樂(聲樂、器樂、舞蹈)、繪畫、手工制作技能現場打分。計分辦法:測評完成后,7位評委賦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余5位評委所評成績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數)作為參選人員專業能力測評的最后得分。
所有人員專業能力測評成績均現場公布,并由參選人員簽字確認。
(三)加分項。加分項設置:
(1)綜合獎類。2015年以來獲得省、市、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教育教學綜合獎勵(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的分別按5分、3分、2分計入測評總得分,同一年獲得的同一類獎項按最高級別計1次,不累計計分。
(2)其它獎類。曾被省、市、縣樹立為教學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分別按3分、2分、1分計入測評總得分;被樹立為省、市、縣級農村骨干教師的,分別按2分、1.5分、1分計入測評總得分(同一名稱獎項按最高項只計一次)。
(3)在梁河、黑河、紅河山區學校連續工作10年以上者,在測評總得分中加3分。
(4)加分項最高計10分。
五、相關要求
選調工作在城區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各成員單位緊密配合,相關部門全程監督。參加公開選調的教師,凡弄虛作假查實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公開選調,情節嚴重的,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本人或參與者相應的紀律處分,并調離原單位,同時追究參與作弊的單位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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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公辦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