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屆畢業生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報考學前教育崗位學歷放寬到國家承認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在我市幼兒園聘用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任教證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相關對象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并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面試
1.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點公布。各招聘崗位面試形式如下: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加技能測試形式(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成績30%和70%);學前教育崗位采用模擬上課加技能測試形式(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成績30%和70%);其它崗位僅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
2.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對象詳見臨海教育網。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在臨海教育網上公布。
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學前教育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它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也相等,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均相等,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七)驗證
擬列入體檢對象進行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驗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或有加蓋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章且有教師資格證書號的認定申請表)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報名時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與復印件。
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與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出現應聘人員放棄驗證或驗證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體檢
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按百分制計算)及以上且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自理,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體檢工作實施前,若國家有關部門對體檢標準或程序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參加體檢或放棄體檢,視作自動放棄應聘;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因體檢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臨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前要求相關對象將人事檔案(個人高校畢業檔案)轉到臨海市教育局或臨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凡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考察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錄)用。因考察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后,擬聘(錄)人員名單將在臨海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十一)擇崗
擬聘(錄)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可聘(錄)用對象。擇崗實行單向選擇,根據可聘(錄)用人員相應教師資格證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由于體檢或考核未能及時結束的人員暫不參加擇崗工作。可聘(錄)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擇崗的視作放棄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二)辦理聘(錄)用手續
臨海市教育局將可聘(錄)用對象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
四、其它事宜
1.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對應聘人員一律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錄)用,對未達到臨海市教育局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的不予聘(錄)用。
2.臨海市正式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3.非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崗位要求的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0年3月4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未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書的取消應聘或解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擇崗和不服從調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且在今后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教育系統各崗位。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應聘人員在報名、現場資格復審、驗證等任何環節中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應聘資格。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新聘(錄)教師在聘(錄)后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空余崗位不再遞補。
6.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新聘教師試用期滿,由臨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著重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教育教學能力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由學校報臨海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7.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臨海市教育局(傳真號碼:0576-85311930),經審核后免考試費或退還考試費。
8.為確保我市教師隊伍的穩定,有利于促進新教師的專業成長,新錄聘教師在臨海市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臨海市教育局會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酌情研究處理。本公告由臨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咨詢電話: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195699(報名系統)。
附件1:2020年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臨海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