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綜合類筆試只考一次,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公文寫作、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根據學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由單位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予以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截至面試之日前第3天的17時,面試人選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其網站予以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并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單位初級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照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32—88908817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32—83781878
點擊下載
青島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初級綜合類崗位應聘人員登記表x.docx
青島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0年2月24日